這篇文章的主旨是:錢應該花在買CD上。
小時候聽歌的目的很簡單,就是娛樂。
那時候對音樂的要求很簡單,就是重低音。Sony Ericsson 的電話配上原裝耳筒,便可以說:嗯,夠了。當然是夠,因為跟本沒有錢再添置其他器材。
開始對音樂有點要求,一來是因為開始工作,錢多了點便身癢;二來是因為夾 Band,需要聽清楚樂手在彈什麼。自那時便不喜歡聽重低音,因為我是彈結他的。
先利申一下,我是一位 “pop友”。
在聽 POP 的世界裡,其實認為最接近耳朵的耳筒其實是最不應該花太多錢買的。高級耳筒對聲音還原的能力無庸置疑,就算聽同一首,也很容易分別得到一個數百元的耳筒跟一個數千元的耳筒分別在那。
但,錢不應該是這樣花的。
假設你有三千元的預算來買耳筒但是聽 mp3 的話,我是強烈建議買個一千元以下的耳筒,然後把其他錢放在買 CD 上,把歌轉成 Lossless 的格式放在 Player 上播放(十分讚成花錢買個好一點的 Player 來代替電話)。這是一個很簡單的邏輯理,mp3 或是 iTunes 買歌這些經過壓縮的音樂格式,經過壓縮就一定有音質上的損耗。無論你的耳筒有多利害,都沒有可能把失去了聲音播放出來。
試試把同一首歌用同一個耳筒先後播放 mp3 及 Lossless Format,感覺就像換了個新耳筒一樣~
一邊寫一邊發覺這文章沒有什麼意義。
在朋友中,聽歌這方面我大概是花錢花得最凶的那一兩個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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